为啥没有拿钱的最终赔了钱?本报提醒:礼品银行卡也不能随手乱丢金刚 王小莉
逢年过节办储蓄卡送亲朋好友的不在少数。在温州,不少长辈给晚辈压岁钱也是用储蓄卡。通常,送礼者以自己的名字办卡,然后在卡里存上钱,送人时一般还会直接把密码写在卡的背面,方便受赠人使用。 可收卡人改不改密码、卡用完了怎么处理?送卡者一般不会过问,也不便多问。不少受赠人表示,这卡既然是别人送的,里面的钱用完了卡就扔了。殊不知,这一扔就扔出麻烦来了。
案例 蹊跷:3000元钱在卡里“溜达”了一圈 1个月前,温州市民戴先生突然接到警方的电话,让他到派出所去协助调查,因为一张用他的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内突然多了3000元。 原来,杨先生此前在某银行网点的自助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,忘记将银行卡取走,被他人转走了卡内的3000元钱。经警方调查,杨先生的3000元被转入了一张戴先生所办的银行卡里。 可蹊跷的是,戴先生并不清楚自己的卡里多了3000元钱。 后来,警方发现那3000元钱又从戴先生的银行卡里消失了——监控录像显示,有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取走了这笔钱,但取钱人并不是戴先生。 更令人称奇的是,戴先生手头并没有这张银行卡。
郁闷:没拿钱却要归还3000元 3000元钱怎么会在自己的银行卡里神奇地“转了一圈”呢?这张银行卡又身在何处?戴先生突然想起:去年9月曾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作为礼品送给朋友,并把密码写在了卡的背面。 戴先生随即联系了这位朋友,可朋友说,钱用完后他就把卡随手丢掉了,“密码自然也没有修改”。 银行卡的主人找到了,可“主人”却说“自己没有拿钱,凭什么要还钱”。那么,该向谁要回这3000元呢?杨先生犯了难。 经咨询,杨先生将戴先生告上了法庭。最后,经法庭调解,郁闷不已的戴先生赔了这3000元钱。
提醒 “礼品卡”也是银行卡,实名开户后就要负责任 所谓的礼品卡,其实就是普通的储蓄卡,具有消费、储蓄等银行卡功能,需要申请人用身份证等登记办理。目前银行卡办理实行实名制,戴先生是银行卡的主人,在无法进一步查实的情况下,作为银行卡的“主人”必须承担相应责任。 春节将至,本报提醒读者:如果需要以银行卡送礼的话,送卡时最好不要将密码写在卡上;而收卡人用完后也不要将卡随意丢弃,最好能及时销毁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 |